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战略部署,烟台市科学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多举措推动医养结合与体育、旅游、文化等多业态深度融合,加快打造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市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市医养结合示范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医养结合工作,研究完善扶持政策,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每月召开例会。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落实医养结合工作的扶持政策措施,合力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医养结合工作及扶持政策,宣传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大力弘扬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四)加强监督检查。对各级医养结合工作实施动态评估,将工作成效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二、加快医养结合多元化发展
一是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按照签约服务人口每人每年130元的标准,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2020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康复治疗科室设置比例达90%以上、开展医康养(临终关怀)一体化服务比例达到50%以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 2020年,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都要建设国医堂(中医馆),建成5个以上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市财政按照每年100万元、县市区财政按照户籍人口每人每年0.3元的标准设立健康教育促进资金,开展健康教育促进工作,2017年建成省级健康教育基地10个,2020年建成15个。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200 张床位以上规模的养老机构,可以开办一级以上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机构。50—200张床位规模的养老机构,可以设立卫生室或护理站。三是支持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2020年,所有未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都要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协议。2020年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中配备医疗护理、康复辅具等设备工作实现全覆盖。四是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2017年,居民5000人以上的社区、2020年居民3000人以上社区至少设立1支义工或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五是支持开展智慧化健康养老服务。推广智能化医养监测设备,健全完善健康信息平台功能,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科问诊、预约挂号、慢性病管理、中医理疗等一系列健康管理服务。
三、推进健康养老多业态融合发展
一是与医药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和培育医药健康产业,鼓励开发养生保健技术和产品,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健康需求。二是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2020年,全市打造10处乡村旅游集群片区,10个特色小镇,新创建1家5A级旅游景区、2家4A级旅游景区,培育国内知名的康养旅游品牌。三是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建设的“全民健身工程”中,每年拿出不低于30%的健身器材经费用于配置老年人健身器材。2018年,镇(街)健身中心建设覆盖率达到80%以上,村(居)全民健身工程覆盖率达到97%以上。在市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中设置5项以上老年人健身比赛项目。定期举办老年人体育健身培训讲座和健身指导咨询等,普及体育健身知识、传授体育健身技能。四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暖心工程”,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重大节日活动中优先为老年人安排演出慰问活动。定期举办老年才艺、书画大赛、老年艺术节等群众性文艺活动,支持老年文化团体发展,叫响“银韵烟台·炫丽仙境”品牌,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五是与健康城市建设融合发展。2020年,实现健康主题公园(广场)建设全覆盖, 2017年,建成100个,2020年,建成500个健康细胞项目工程。2017年,新创建3个国家级、25个省级卫生乡镇,2020年,国家级、省级卫生乡镇数量分别达到8个和60个。2020年,建成20个省级健康示范镇、4个省级健康城市(县级市)建设示范市,烟台市建成国家级健康城市建设示范市。
四、强化政策保障
一是社会保险保障。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2018年上半年开展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2018年底在全市推开。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范围,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是财政税收保障。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医养结合服务发展。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开展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住院商业护理保险,49周岁以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参保。市级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提高至现有标准的150%,“以奖代补”补助标准提高至现有标准的200%。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转业退役军人创办养老机构的,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 5 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土地使用保障。新规划建设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在周边相应预留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每张床位50平方米。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用地设定为医卫慈善用地。改造利用现有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且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5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四是金融资金保障。鼓励金融与产业资本积极参与,进一步扩大市养老产业引导基金的规模,适当放宽项目申请的审核政策及准入条件。使用社区相关房屋和设施设备开办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的,给予无偿或低偿使用。五是行政许可保障。整合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打造“无障碍审批通道”。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受理设置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同意设置的批复,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许可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六是人才队伍保障。开展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技能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护理技能提升、基层全科医生进修轮训三个专项行动, 2020年,医养结合机构护理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对本科、专科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后,分别给予2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技校毕业生享受专科毕业生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