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呈现四大惠老特点
作者:   来源: 安徽省老龄办  2017-08-08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7月13日下发《关于印发“十三五”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7〕61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涵盖了我省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面临的目标任务、具体内容、重点举措,以1大总目标为统领,聚力4个方面分目标,辐射9大涉老领域,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引领性、约束性。
  《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主要依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国家规划》”)、《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同时结合我省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实际,充分吸纳省内近20项最新相关涉老规划及文件核心内容,实现了遵循国家整体部署与凸显安徽特色的有机统一。《规划》主要呈现以下四大特点:一是章节内容更加全面。新增了“巩固家庭养老传统社会基础”、“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等三个小节。较之《国家规划》,老龄工作重点任务更加充实、具体。二是栏目设置更具特色。新增了“银龄安康行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工程”、“医养结合示范工程”、“养老服务品牌和产业集群建设工程”、“银龄志愿行动”、“全省老龄基本信息库建设工程”等6个专栏,进一步明确了近期全省老龄工作需要集中力量攻坚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指标量化更加精准。《规划》围绕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宜居环境、老年教育、社会参与、投入保障等“十三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应当完成的7项一级指标,制订了22项二级指标。较之《国家规划》,新增11项量化任务,指标评价的操作性更强。四是任务分工更显明确。《规划》新增了部门重点任务分工,提出9大类31项重点任务,明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政府督查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等42家具体落实单位,并指定各项重点任务的牵头单位,以此推动各项举措切实落地,着力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大老龄工作格局,不断增强老年群体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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