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政局:
为弘扬工匠精神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加快培养和选拔民政高技能人才,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民政部于9月上旬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举办2017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省厅决定在兰州举办第七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甘肃养老护理员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
养老护理员。
二、竞赛组织
本次预选赛由省民政厅主办,成立第七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甘肃养老护理员选拔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日常工作。
竞赛赛务和技术工作委托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第6029站——兰州大学负责,具体承担组织安排、竞赛管理、预赛规则制定、命题、评判标准等工作。
三、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5日,22日下午报到。
地点:兰州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人员资格条件
参赛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证书;
(二)通过相关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且成绩合格(截至时间2017年7月31日前)。
每个市(州)参赛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领队1人。参赛人员应按照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报名。
五、竞赛标准及内容
竞赛依据为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技能及其以上标准的知识和技能要求。
竞赛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职业能力展示,其中: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占70%,职业能力展示占10%,三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特等奖为竞赛总成绩第1名选手,一等奖为2-4名选手,二等奖为5-9名选手,三等奖若干名。获得总成绩特等和一等奖的选手将代表我省参加全国竞赛。
2.团体奖。竞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组织奖若干。
(二)奖励办法
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获奖选手给予适当奖励。
七、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从提高养老员操作技能、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高度,重视此次养老护理员选拔赛的组织领导工作,搞好协调配合,力争通过技能竞赛活动带动和激励广大养老护理员爱岗敬业、苦练技能,人人争当技术能手;建立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的长效机制,积极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促进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参赛人员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2.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3.结业证或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4.一寸、两寸照片各2张(单张照片裁剪好,背面注明本人单位、姓名),同时将电子版照片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buxl@lzu.edu.cn;
各市(州)于8月18日12:00前将《报名汇总表》加盖民政局公章后传真至省民政厅福慈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电子邮箱727813408@qq.com。
联系人:省民政厅丁军洲(0931)8790242(兼传真)
13919981122
景诚(0931)8790277
15193818066
兰州大学卜小丽13919272990
附件:1.第七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甘肃养老护理员选拔赛组委会名单
2.第七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甘肃养老护理员选拔赛报名汇总表
甘肃省民政厅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