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民办〔2017〕45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试行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8月15日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试行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区建立统一规范的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政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12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 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是为科学确定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照料护理等级,明确护理、养老服务等补贴领取资格等,由专业人员依据相关标准,按照一定的组织方式和程序,对老年人生理、心理、经济条件和生活状况等进行的综合分析评价工作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充分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失独等老年人服务需求的迫切需要;是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资源,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的客观要求。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健全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各市、县(区)要从大力发展我区养老服务业的全局出发,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措施,又好又快地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深入开展。
二、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总体要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