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策保障严格化。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张店区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向社会公示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资金筹集多元化。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形成了公共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投入相结合、各项资金投入逐年加大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兴办养老机构。截止6月底已拨付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等资金共计926万元。
三是审批程序规范化。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公共财政投入的重要民生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所需资金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审核拨款。同时加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