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杭州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转型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杭州市民政局网站  2017-08-30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民政局、财政局,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
  现将《关于开展杭州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转型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实施方案自2016年11月8日起施行。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6年9月29日
关于开展杭州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转型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

  杭州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项目,是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核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平台服务商为老年人派发服务终端,并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手段及时高效地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服务。为全面推进杭州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转型提升项目,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养老综合服务,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局面。
  (二)公开择优,以事定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的社会力量。加强监督和考核,根据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内容、服务满意度等因素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费用。
  (三)因地制宜,分类服务。立足各区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模式,提供有针对性的智慧养老综合服务。
  
  二、人群范围
  
  符合下列三项条件其中一项的杭州市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户籍老人即可提出申请。
  (一)70周岁及以上的空巢、独居、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指仅与配偶同住,与子女不居住在同一社区(村)且相距步行时间超过15分钟的老人;独居老人指一人独居一处、无配偶、丧偶或离异,与子女不居住在同一社区(村)且相距步行时间超过15分钟的老人;孤寡老人指无配偶、无子女、无人照顾的老人);
  (二)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
  (三)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老人。
  老人年龄以周岁计算,时间截点为2016年12月31日前。
  本轮三年合同期满后,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老人作为政府兜底保障人群,服务费继续由政府承担,其他两类老人自行承担费用。
  
  三、签约数量
  
  以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自愿提出申请,经过资格审核后,与服务商实际签约的数量为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按照自愿原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即可与中标平台服务商签约。居住在非户籍所在地的主城区老年人,经确认后可由户籍所在地委托常住地(主城区范围内)受理申请。其中不在杭州长期居住(离开杭州6个月以上)的老年人,不在申请范围内。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自行与中标平台服务商签约,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平台服务商应提供相应的服务终端,每月服务费以及每次有偿服务费用不得高于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老人的收费标准。
  
  四、服务内容
  
  (一)一类服务。老年人无需付费,由市级监管平台进行专项考核。
  1、紧急呼叫服务。对老人发出的紧急呼叫请求作出快速响应(联系亲属、子女、监护人、责任社工、120等),确保老年人的紧急情况得到处理。
  2、主动关怀服务。针对独居、孤寡老人提供主动关怀及精神慰藉服务。
  3、特殊“助急”服务。在特殊时间段(18:00-次日8:00)针对老年人家中水管爆裂及电路故障两类突发情况,作出快速响应并有效解决。
  4、亲情通话服务。通过无线呼叫器或手机式终端,为老年人提供定量的亲情通话服务。
  (二)二类服务。中标平台服务商向签约区域内六十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牵线搭桥服务,老年人自行付费,由市级监管平台进行综合考核。
  1、“助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除特殊“助急”服务之外的日常家电维修、开锁修锁、管道疏通、水电保修、换液化气。
  2、“助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居室清洁、衣物洗涤、理发修面、厨卫清洁。
  3、“助餐”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上门送餐、上门烹饪、代购菜品和米面佐料。
  4、“助医”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家庭诊疗、陪医就诊、康复护理、按摩保健、心理咨询。
  5、“助浴”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辅助洗浴、搓背保健、足部护理。
  6、“助行”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陪同购物、陪同散步、陪领工资、陪同咨询、物品代购、代办业务。
  7、“助聊”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读书读报、写信读信。
  (三)三类服务。中标平台服务商面向区域内六十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推介所在区域政府购买服务及公益服务内容,老年人自行付费。由市级监管平台进行综合考核。
  1、各主城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服务商在签约的城区范围内应整合当地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提供当地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2、各主城区公益服务。服务商在签约的城区范围内应整合当地社会公益组织资源,借助公益组织的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
  
  五、价格、合同期与资金支付
  
  按20元/人•月计算采购预算,并作为招标定价(包含终端产品价格)。
  本次招标采取一年合同期限,合同期满后,根据平台服务商服务情况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1+1+1)。
  各区民政局根据采购合同,结合考核结果(考核办法另行下发),支付相关费用。
  
  六、考核与补助
  
  智慧养老综合服务转型提升项目的实施情况纳入市民政局对各区民政局的养老服务工作考核。
  根据市区两级联合考核结果,市民政局每年以转移支付的形式给予区民政局按实际支付资金总额50%的资金补助。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杭州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转型升级项目是重大民生项目,并已纳入全国、全省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内容,各区民政局应高度重视,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配合与协调,确保该项目顺利推进,任务圆满完成。
  (二)统筹协调。市民政局负责智慧养老综合服务转型提升项目的方案拟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市级监管平台运维商、平台服务商库,并配套出台监管及服务考核办法。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对开展该项工作提供协调与支持,与中标服务商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中标平台服务商应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做好宣传推广及售后服务,派出技术人员完成服务终端发放及上门安装任务。
  (三)合力推进。各区民政局应及时统计本区域内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数量,并在文件下发之日起三日内出具授权招标委托函及资金证明,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市民政局将公布中标服务商名单。各区民政局应及时从服务商库中选择两家以上(含两家)服务商签订合同,牵头组织中标服务商开展宣传签约活动,并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落实所需资金,做好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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