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西宜丰县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4.4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30万的14.9%。该县机构供养(休养)老人1095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老人3100人。该县在推进健康养老服务工作中已取得了一定成绩,整体发展势头良好。
全面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建设。该县已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5个(农村敬老院15个,县福利院、光荣院各1个,民办养老院28个),全县已建成城镇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站所30个。在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中,该县先后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通过新(改、扩)建,将澄塘、新庄、同安、黄岗、芳溪、双峰等乡镇敬老院进行整体升级,对这些敬老院中老人宿舍、厨房、餐厅、卫生间、消防设施等进行提升改造。目前,所有敬老院都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为老人添置了床上用品和新衣新鞋袜等。还改造建设了县福利院(光荣院)食堂、医务室、阅览室、健身房等。新建了县城区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建有村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12个,建有村落颐养之家点10个,建有农村幸福院35个,这些有力推动了全县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着力打造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近年来,该县制定出台了一些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印发了《宜丰县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宜丰县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宜丰县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不断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初步建立县、乡镇、社区服务网络,县民政局成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组织网络。同时,全县建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1个、老年调解纠纷站所215个、老年人协会120个、老年社团组织4个(老年体育协会、中老年人交谊舞协会、老龄产业协会、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老年学校6所等。依托这些老年平台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有效解决了广大老年人的日间互助照料、精神孤独、生产帮扶、邻里纠纷、紧急救援等问题,丰富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内容,实现了老年人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互助服务,较好地满足了农村老年人养老不离村、服务在村(居)的养老服务需求,有效提升了他们的晚年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多措并举构建养老服务新模式。为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该县积极探索“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新模式,引入社会力量,激活民间资本,丰富养老产品,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建设,逐步实现以“公办为主,民办为辅”向“民办为主,公办兜底”的养老模式转变。2016年3月,我县将县社会福利院二部作为社会养老服务示范点基地向社会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进中华情祥胜老年公寓项目,通过招投标参与运营管理,该项目第一期总投资6000万元,建设床位300张,2016年9月正式开始营业。
认真落实和保障老年人基本权益政策法规。严格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社会救助暂行条例》等要求,该县将城镇“三无人员”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切实保障五保老人基本生活权益。目前,全县有供养特困人员1155人,其中分散供养954人,集中供养601人。供养标准严格按照省里下达标准执行,2016年五保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为每年4380元/人,分散供养标准为每年3480元/人,城镇“三无人员” 供养标准为每年7200元/人。同时,结合实际,该县2011年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了《宜丰县高龄老人长寿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每年按80岁-89周岁每月50元/人,90岁-99周岁每月100元/人,100周岁及以上每月300元/人的高龄津贴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津贴长效有力。
着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将医疗救助制度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相衔接,利用新农合的雄厚医疗能力优化老年医疗保健服务,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要求,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宜丰县城乡特困群众及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宜丰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宜丰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等,为低保、五保、优抚老人代交合医费用,对低保老人给予合医费用补助。2016年资助农村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补助年120元/人,资助资金123.98万元。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签订同步结算服务协议,实现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极大的简化了办事程序,重点救助对象尤其是农村五保对象免交住院押金,真正解决了看病难问题。同时,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均开设了老年病科、设立老年床位,目前县人民医院设有老年病床40张、中医院设有老人病床20张。还推动2家民营医养结合医院申报或新建中,预计设立360张以上护理养老和康复病床。截止到2016年底,全县累计建立65岁以上老年居民健康档案20100份。通过组织集中下乡体检、发放健康教育手册等多种措施加强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等。对发现的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纳入相应病种的规范化管理,对可疑的传染病、肿瘤等疾病患者,推荐到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并及时掌握诊断结果。2016年度全县各乡镇(街道)为23000多名老年人开展了B超、心电图、肝肾功能、血糖、血脂、尿液分析、血细胞分析、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
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政策保障措施。该县全面启动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为15所敬老院公开招聘或选聘敬老院院长、会计各15名,并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管理。明确所有新任院长等工作人员要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和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等。还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该县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养老护理员初级、中级、高级培训班达60人/次,参训人员均获得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