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及上级对有关工作的部署和安排,青州市老龄办共承担五个公共服务事项的工作,分别为高龄津贴发放、创建“山东省老年人维权服务示范站”、《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信息公开和开展敬老月活动。其中,前三项为依申请服务事项,后两项为主动服务事项。下一步,随着山东省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青州市老龄办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共服务事项要素不断进行完善,届时,办理人员就可以通过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平台更好地了解业务办理的申请主体、受理条件、审批期限、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及必备材料等相关内容,真正做到让他们省时间、少跑路,从而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提升群众对本部门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