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积极打造医养结合机构“无障碍审批通道”
作者:   来源: 烟台市老龄办  2017-09-14

  为建设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市,烟台市整合审批环节,明确并缩短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打造“无障碍审批通道”。
  对于新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行并联审批,民政、卫生计生、工商、建设、环保、消防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办理审批,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符合资质要求的,由民政部门优先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在建设、运营、保险补助和相关税费方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申请增加相关床位的,不受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限制。养老机构申办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优先办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受理设置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同意设置的批复,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许可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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