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确保《规划》明确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近日,省老龄委印发《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将《规划》明确的“十三五”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分工方案》明确了完成“十三五”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的责任单位,并对完善老年收入保障制度、推动养老服务全面发展、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营造老年宜居颐养环境、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培育壮大老龄产业等8项任务及老年人照护服务、老年人健康服务、老年教育、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敬老环境建设等5个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任务分解和部署。
省老龄委要求,全省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分工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省老龄委将密切关注《规划》的实施,适时通报各单位的实施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