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召开贯彻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协调会
作者:   来源: 办公厅  2017-10-13

  近日,浙江省老龄办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协调会,研究讨论贯彻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相关工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等14家省级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今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后,浙江省民政厅、老龄办第一时间开展深入调研,结合工作实际牵头起草了《浙江省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初稿)》。在此次协调会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围绕各自职能,就浙江省贯彻国办发〔2017〕52号文件精神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对省民政厅、省老龄办草拟的《浙江省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初稿)》提出了修改意见。下一步,浙江省老龄办将在吸纳省级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适时提交省政府发布实施,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老年人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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