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养老院质量安全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
作者:   来源: 齐鲁晚报社  2017-10-27

  10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滨州市养老院质量安全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整治养老院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给老年人一个幸福的晚年。
  养老院质量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家庭幸福以及社会安定和谐,事关全市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全市养老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全市119家养老机构中有100家养老机构未取得设立许可;部分机构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多数养老机构未通过验收;部分机构缺乏社工、康复营养师等专业人员;部分机构相关制度、记录等不健全,不细致;多数机构未做到定期对老年人进行评估;个别机构设施设备配备不健全;多数机构医养结合开展不够等。
  整治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建立整治台账,制定集中整治具体方案,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2017年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主要工作,《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基础性指标不合格机构整治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养老院安全隐患大幅降低,养老院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安全设施设备进一步齐备,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养老院管理服务迈上新台阶。
  此次集中整治,将重点解决养老机构无证经营、安全隐患突出、服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服务管理人员匮乏、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短板明显等问题。
  针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短板明显,统筹运用农村脱贫攻坚、政府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各项政策,实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升工程,在2017年底前对具备改造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全部完成提升改造。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用列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质量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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