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十三五”东营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发布
作者:   来源: 齐鲁晚报社  2017-10-27

  25日上午,全市老龄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了前期全市老龄工作情况,并对今后一段时期老龄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记者从会上获悉,东营市人民政府印发《“十三五”东营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后简称《规划》)。《规划》确定了九项主要任务,并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
  
  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推进“银龄安康工程”,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鼓励创新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老年人商业健康保险。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确保2017年年底前我市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老年人全部脱贫。
  发展养老公益慈善事业,提高优待老年人水平。在全面落实现有优待政策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修订《东营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研究制定针对有特殊贡献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优先、优待、优惠政策。
  
  创新发展模式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设施,鼓励专业机构托管运营,基本实现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由专业机构管理运营。建立和完善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盘活国有资源,创新发展模式,到2020年,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或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 
  500户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养老模式,推进以房养老、以地养老、消费养老等新型家庭养老模式。积极探索新养老模式,发展异地养老。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到2020年,农村幸福院或曰间照料设施服务功能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
  
  健全老年人健康支持体系
  加强老年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落实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制度,并普遍建立健康档案。到2020年,65岁以上城乡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积极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提升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功能。到2020年,全市护理型床位达到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将老年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加强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
  到2020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比例达50%以上,每万名老年人拥有专业机构康复床位5张。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每个老年人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
  
  繁荣老年消费市场扶持龙头企业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企业,鼓励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打造“宜居东营 安养黄河口”服务品牌,扶持发展养老服务龙头企业。鼓励养老服务企业与国内外先进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合资合作,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老龄产业;整合养老、医疗、康复、旅游等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健康、养老和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
  增加老年产品供给,支持开发适合老年人生活娱乐需要的各类老年产品,支持发展适老化的康复辅具、智能化无障碍产品、远程居家照护、智能机器人等研发生产。利用黄河口特色旅游、地热温泉等独特资源,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旅游产品。研究开发长寿食品、健康食品。
  
  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推进公共设施和家庭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到2020年,新建城市道路、社区公共场所和涉老设施场所无障碍化率达到100%,已建居住小区、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等无障碍化改造率达到70%。
  营造安全绿色便利生活环境,完善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实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0%。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环境。加强“孝德”文化建设,开展“孝德”教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孝文化一条街”。
  
  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将老年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规划和终身教育体系,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到2020年,形成完备的市、县、乡、村四级老年教育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教育需求。
  大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加快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将老年文体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共设施、新建住宅小区、旧村改造、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所有乡镇(街道)、社区建有老年活动场所。推动各级各类文体公共服务设施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加快基层规范化老年活动室建设。鼓励发展多种类型的群众性老年文化体育组织,探索建立扶持老年文化体育组织发展的办法措施。加强老年人文体活动骨干培训,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行动。
  
  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进一步提升全民人口老龄化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积极、健康、主动、发展的养老观,为老年人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合理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整合老年人技能、经验和智慧等方面的优势和特长信息,将老年人才纳入各类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范围。加强老年人职业技能培训,依据相关政策规定,鼓励老年人创业,支持老年专家、学者、科技工作者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开展咨询服务。大力发展老年志愿服务,支持各类基层老年组织参与城乡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到2020年,城乡村居(社区)老工委、老年协会实现全覆盖。
  
  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加大老年法规宣传贯彻力度,建立健全老年人维权网络体系。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维权服务网络。加强老年人法律维权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维权特色活动,到2020年,所有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普遍建立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或联系点,开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达到100%。依法减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诉讼费。积极推进争创省级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工作。
  
  加强老龄工作基础建设
  完善老龄事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推动城乡老年人生活、养老、需求等信息的调查统计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健全老年人口动态及老年舆情监测机制,完善老龄信息汇总、共享机制和老龄事业统计年报发布制度。加强对老龄统计数据的开发利用。
  健全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的人才教育体系,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推动养老护理员在职培训,引入职业经理人,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实施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的院校和入职养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奖补制度,将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纳入“东营和谐使者”评选,加强老龄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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