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新建小区和社区应保障医疗养老配套
作者:   来源: 八闽新闻  2017-11-24

  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达30%以上;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面向老年人的康复治疗室;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导报记者昨日获悉,漳州市日前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到2017年底,漳州将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以下统称为医养结合机构)。至2020年,所有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意见》指出,优先支持养老机构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有条件的可在原设康复病床基础上增加养老病床数,每所医院达到 25~50张;床位使用率低于6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调整一定床位为养老病床位或康复床位;推广“村居、居家养老机构+村卫生所(室)”服务模式,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与当地养老服务机构无缝对接;对60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一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检、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新规划建设的居住小区和社区,应按规定保障医疗、养老等相关设施配套;新规划建设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在周边预留养老机构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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