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蓬莱市民政局顺应群众新期待,完善制度惠民生
作者:   来源: 蓬莱市老龄办  2017-11-30

  社会救助是民生保障和扶贫攻坚的一道安全网,把这道网编密织牢是民政部门的历史使命和扶贫攻坚的重要职责。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积极完善救助保障制度。认真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起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系会议制度、“8+1”社会救助体系和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推进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实现了低保线与国家和省定贫困线的“双线合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的保障,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筑牢了困难群众民生托底保障网。
  稳步提升救助保障水平。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2012年的5340元、2540元提高到现在的6960元和4260元,分别增长了30%和67.72%。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从2012年的4810元、2150元提高到现在的7800元和4400元,分别增长62.2%和104.65%。目前,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的2952元和省定贫困标准的3372元。今年以来,为全市6376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652.16万元;为6400多名困难、重度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603.4万元;救助临时困难对象107人17.3万元;实施医疗救助254人 66.8万元;为659名农村五保发放供养资金507.13万元。有效实现了对因病、因残、因灾及失去劳动能力困难群众的兜底式扶贫。同时,我们还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投入169.49万元,为全市人民购买了民生综合保险,实现了民生社会保险的全覆盖。
  不断规范救助保障管理。推进实施了全市“阳光低保”复核专项行动,建立起低保申请、村民评议、镇街审查、民政复核以及长期公示、低保工作人员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等一系列制度,建立起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户籍车辆、银行存款、证券财产、住房保障、工商执照、保险缴纳等方面的信息比对,提高了救助对象识别的准确性,实现了精准救助、应保尽保和阳光施保。积极推进“救急难”试点,在街镇全部建立起“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方便困难群众办事。加强社会救助绩效考核,资金监管和督促检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救助保障工作公平公正。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要求,继续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水平上下工夫,更好地做好社会救助与扶贫攻坚的有效衔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