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到在“老有所养”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 “老有所养”是党的十九大传递的亲民又温暖的声音,是社会幸福的直接体现。 据统计,至2016年底,全市老年人口15.78万人,占总人口的14.2%。面对“银发潮”,近年来,我市上下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老龄事业。各级通过健全完善保障体系,加强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等措施办法,使老年人社会保障取得新进展,养老服务业取得新成效,老年优待和老年维权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更加丰富。
居家养老解决后顾之忧
“叮铃铃……”玉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呼叫台服务热线铃声响起,服务人员第一时间接听电话。“您好,我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349服务热线。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我叫魏春花。你们派来的李师傅把我家太阳能修好了。李师傅收了80元维修费,态度特别好。”“阿姨,您每月服务补贴标准150元,这月还没消费完,有啥需要您再打电话……”今年62岁的魏春花属三级残疾,是玉门市政府B类服务对象,月服务补贴150元。
至目前,肃州、玉门、瓜州、敦煌4县市区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由政府提供补贴的服务对象达3500多人。同时,全市7县市区94%的城市社区为孤寡、空巢、高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市民政局副局长、老龄办主任马顺虎说,做好老龄工作,要合理界定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间养老保障责任,进一步整合完善各项养老保障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打造老年人社会保障安全网,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老龄工作服务大格局。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冬天的农村,寒风凛冽。肃州区三墩镇临水村杨秀英家中的炉子烧得很旺,房间内暖意融融。今年67岁的杨秀英,丈夫几年前因病去世。现在,杨秀英每月能领到100元的基础养老金。今年,杨秀英住过两次医院,自己总共花费了350元,其他费用都报销了。“现在政策好,尤其是对老年人,我们衣食无忧,有病住院还能报销。”杨秀英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超过98%,60岁以上城乡老年人全部领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和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新农合参保率达99%,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达70%;80岁以上未享受慢性病补助的退休人员每年补助2000元门诊药费,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部分享受低保的老年人基本医保自缴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补助……足额到位的经费保障,有效保证了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近年来,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按每人每年2元和3元的标准列支了老龄事业经费,并建立了自然增长机制。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酒泉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推动全市老龄事业迈上新台阶。
细微处彰显对老年人的关爱
肃州区西峰镇张良沟村的陈勤一家属城郊拆迁户,土地被征用后,到了60岁,他和妻子每月分别领950元和980元的失地农民养老金。“如今,我们生活无忧。养老金还年年涨,和过去相比,生活条件真是好太多了。镇上还建了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有时我们也去那里娱乐。”陈勤说。我市对60岁以上城乡困难老人、残疾老人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50元至400元特殊生活补助。对8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至4800元补贴。此外,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落实了6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政策。“市、县财政对每个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给予24万元和5万元建设补助,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每年分别给予4万元和2万元的运营经费补贴,有效保证了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活动正常开展。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99个。”马顺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