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鼓励商保机构办养老院
作者:   来源: 健康报  2018-01-02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群体养老保障需求,探索发展涵盖多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商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显著提高。鼓励其提供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并参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保费可以税前列支);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湖北省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在基金受托、账户管理、投资管理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积极兴办养老社区以及养老养生、健康体检、康复管理、医疗护理、休闲康养等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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