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世界性问题,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辽宁省政府对养老服务高度重视,在2017年下拨省级补助资金5574.9万元,资助各地落实扶持政策,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支持民办养老机构运营。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辽宁省有60岁以上老年人925.3万,占总人口21.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辽宁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预计到2020年,辽宁老年人人口将超1000万人。辽宁省政协委员黄文丽曾提出“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在现有的养老公寓、养老院基础上,把居家养老、老年家庭护理、家庭病房等多种养老方法统筹规范,形成规模,以满足不同需求。”辽宁省政府对养老问题一直高度重视,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完善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截至2016年底,全省有各类养老机构1797家,社会养老床位26.3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30.02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十八大以来,省民政厅先后制定和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等多项制度,2017年还专门下发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四年滚动计划,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在加强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十二五”期间,省民政、发改部门累计筹措中央预算内投资33500万元,支持130个建设项目,安排省本级基本建设投资2074万元,支持18个建设项目,有力推动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筹措中央预算内投资8735万元,支持了全省17个养老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省现有日间照料室、托老所等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8906个,其中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769个,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6137个。
据悉,辽宁省为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主导地位和示范引领作用,提出每个地级市都要有一所集养护、康复、托管、临终关怀等医养服务和培训功能于一体的,重点满足城市贫困家庭失能老人需求的,床位不低于500张的综合性老年人养护机构。重点加强公办护理型床位建设,不断满足失能、病残、高龄等困难老人的服务需求。其次,积极落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资金支持等政策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