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年内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作者:   来源: 四川广播电视台  2018-01-18

  为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省政府办公厅日前颁布《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未来两年,我省将通过降低准入门槛、精简审批环节等一系列措施,实现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开放。
  《意见》明确,今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均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将进一步精简整合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收费标准方面,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按照非盈利原则,其基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由经营者合理确定,价格主管部门、民政部门进行必要监管;以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服务收费标准。
  同时,我省还将建立覆盖养老服务行业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共享发布机制。加快建立县(市、区)统一规范的“12349”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为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我省还将制定全省统一的养老机构标志,扶持发展一批示范性养老机构。
  同时,把农村中心敬老院建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以及城镇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统筹考虑适老化设施配套建设。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智能终端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信息系统、APP应用等,重点拓展远程提醒和控制、自动报警和处置、动态监测和记录等功能,建设虚拟养老院。打通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渠道,实现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资源对接。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养老联合体,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和鼓励企业根据老年人特点和需求,研发日常辅助、康复辅具、保健器材、保健食品等老年产品用品,研发老年人乐于接受和方便使用的智能科技产品,丰富产品品种,提高产品安全性、可靠性和实用性,支持符合认定条件的老年用品研发及生产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理财产品,鼓励开发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到2020年,我省养老服务市场将实现全面放开,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90%以上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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