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作者:   来源: 华龙网  2018-01-26

  1月初,为降低重庆市养老机构运营风险,提高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切实维护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市民政局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据了解,保险费用共计350万元,市财政对保险费用给予100%补贴。据了解,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城镇公办福利机构,包括民政直属的福利院、福利中心、儿童院(儿童收养部)、荣军院(光荣院)、康复医院、精神病院等,以及已取得设立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都是被保险对象。
  据统计,全市约280所,床位约4.6万张,入住约3万人。在保险费用方面,2018年度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服务保险费用共计350万元,市财政对保险费用给予100%补贴,投保的养老机构不承担保险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在保险期间无论入住率是否增减,保险费用均不作调整。另外,保险期限将从2017年12月31日零时起,至2018年12月31日24时止,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服务项目原则上服务期限为一年。对于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保险范围,市民政局介绍,拟保险范围包含但不局限于意外身故、伤残(骨折、住院津贴、就转诊交通费、死亡丧葬赔偿)、法律费用、第三者责任险等。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