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辖15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504个村居,人口52.8万人。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7.1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3.6%。今年5月27日,全市推进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现场会后,丰南区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要求利用村(市)民中心现有设施和公办或社会办养老机构,根据当地群众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截止目前,全区已依托12所敬老院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个;居家养老服务站214个,占全区504个村居的42.4%,提前并超额71.2%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共投入资金206.8万元。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为推进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提供有力支持
全市推进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现场会后,丰南区政府领导对推进辖区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工作高度重视,6月10日区政府召开区长办公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区长办公会议安排,丰南区民政局于6月14日和16日组织部分乡镇赴保定顺平和该市路北区、开平区、滦县进行了考察学习,反复就此项工作进行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形成了《丰南区推进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要切合实际,因地制宜,不搞绝对化和形式主义,以满足老人需求和方便老人、服务老人为前提,视辖区范围、老人居住情况,单独或者合并兴建、兴办。条件好的村、居可以将建设标准定得高一些,最低要落实“四室一场”,即日间照料室、老年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医疗保健室、室外休闲广场。老年日间照料室80平米以上,至少5个床位;老年活动室40平方米;阅览室20平方米;医疗保健室20平方米;室外老年休闲广场不小于150平方米。为确保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顺利实施,区政府专门成立了由民政、土地、财政、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推进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政部门组织协调各项具体工作,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为加快推进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培树典型,加强宣传,有效推动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顺利开展
在推进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建设过程中,丰南区积极实施了典型示范拉动战略,在总结借鉴保定顺平等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丰南区民政局投入11万元在丰南镇小王庄,黄各庄镇忠信庄、南杨家泊村,黑沿子镇毕中、毕西村进行了居家养老服务站试点建设,然后将这些试点作为典型向全区推广,通过组织参观学习、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全区各乡镇学有方向、赶有目标。另外,还积极通过新闻媒体、橱窗、公开栏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使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认可和赞誉。
三、加强调度,合力攻关,加快推进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建设步伐
丰南区为保证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工作快速推进,一是采取一天一通报、一周一调度的方法,即每天将各乡镇工作进度通报全区,一周召开一次民政办主任参加的调度会。会上由各乡镇汇报工作做法,交流经验,取长补短,然后由局领导进行讲评,对进度快的给予表扬,对工作滞后的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对个别工作进度迟缓的乡镇,实行集中攻关,由局领导分别带队与乡镇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一一见面,取得他们的支持,直到对此项工作认识上位为止。二是领导带头,分工包片。在开展“幸福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局领导包乡镇、镇包村的办法,把任务层层分解,做到人人担担子,人人有目标。三是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在鼓励乡镇采取盘活闲置资产、对口帮扶、企业或个人支持、慈善捐助等多种方式筹资以及争取市局资金支持的同时,区财政将根据各乡镇、街道的实际投入,按比例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每个居家养老服务站予以补助。
四、制定措施,强化责任,确保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丰南区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量化任务,目标管理。依据全区各乡镇(街道)所有村居数的25%以上比例下达工作任务。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目标,区政府将责任目标纳入年终对各镇乡、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的目标考核,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完不成责任目标的通报批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当年不得评为文明单位、文明村(居),并取消单位领导评先资格。二是因地制宜,资源共享。为提高建设覆盖面,鼓励各村(居)使用原有的活动室、阅览室、娱乐场地及设施一室多用,从而减少投入,加快建设速度。三是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就是先由经济实力雄厚的镇村开始建设,然后逐步推开,有4个乡镇采取政府集中采购的方法统一为各村购置各类用品,一举完成了全年任务,为确保全区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起到很好的促进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