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背靠京津、南与山东接壤,东临渤海湾,是一个新兴的沿海发展中中等城市。现有总人口713.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94.1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2%。沧州市共有行政自然村5741个,设城市社区228个。农村已建老年协会的行政村4216个,占全市行政自然村的70%,城镇社区已建率为100%。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老年协会成员1.2万人,平均每个老年协会组织3-5人,老年协会会员共14万余人。在发挥作用方面,能发挥作用的老年协会1200个,占已建村居老年协会的29%,一般的有3000个,占68%;较差的“应付型”老年协会有200多个,占5%左右。长期以来,沧州市老龄工作本着“立足基层、面向农村、服务老人”的指导思想,以加强全市老龄工作组织网络建设为重点,以完善“三个体系”(即:农村老年生活保障体系、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农村老年组织管理体系)为工作目标,强力推进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为全面推动沧州市老龄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沧州市在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有如下经验:
一、加强领导,把农村老协组织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考核目标。1989年,沧州市老龄委成立后,提出的第一个工作议题是建立健全全市四级老龄组织网络。为使组建工作坚强有力,市老龄委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强老龄组织建设的报告》,报告明确了县、乡两级老龄组织由党委主管副书记负总责,明确各级人大、民政、人事、老干部、团委、妇联为老龄委成员单位,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共同协调老龄工作的开展。仅一年时间,沧州市16个县市区老龄工作机构完全建立并纳入正式序列,落实了办公经费,为下一步推动老龄组织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90年,全市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全面铺开,为使基层老协组织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市委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老协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体系,重点以推进基层老龄工作为目标,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为抓手,以宣传党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为载体,全面实现“六个老有”工作目标的实现。文件下发后,工作人员利用查、看、听的方法进行检查督导,对行动较快的任丘市、黄骅市给予通报表彰,对等待观望的县市,市老龄办则一周一调度,连续召开分管县长调度会,市办公室一天三次催要完成进度,不分节假日随时下乡检查。攻坚克难三个月,共建老年协会5269个,普建率在90%以上,吸收老协成员20余万人,创造了沧州农村工作中一个奇迹。
二、规范管理,推动农村老协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基层老协组织建设,市老龄委提出了加强人员队伍和阵地建设两项工作任务。一是要选好协会带头人。就是要选好热爱老协工作、关心老人的好会长。协会建立初期,为检验老年协会战斗力,市老龄委迅速开展了全市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通过实际工作考验,发现在村里有威望,公正无私心,工作能力强的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职工、老族长任老协会长,他们工作进度快,且遇到问题解决办法多,总结出这条经验后,我们适时对老协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在文件中明确提出了会长人选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全市在半年时间就调换老协会长623人,补充具有条件的老协副会长、成员1650人。二是加强基层老龄干部培训力度。沧州市本级多年来共举办培训班50多期,印刷《老年法》、《章程》等50000多张,自编培训教材40000余册,购买培训教材800余套,培训基层老龄干部骨干3000多人,各县(市、区)一级带一级,培训率达到了90%。三是抓典型,以点带面。在老协阵地建设中,沧州市提出了“四有”(有组织、有制度、有阵地、有活动)、“三化”(组织规范化、工作制度化、活动经常化)、“二录”(工作记录、会议记录)、“五上墙”(人员名单上墙、章程上墙、制度上墙、计划上墙、会议记录上墙)阵地建设规范化标准,要求新建容“六个老有”为一体的老年活动中心300个,利用集体闲置房建100平米以上老年活动室300个,租借民用闲置房建1000个老年活动点,实现阵地建设普建率80%以上。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全市共建农村老年活动场所2600余处,利用社会资金120多万元,阵地规范化建设趋于完善。
三、坚持把建设基层老年协会作为全面发展沧州市老年事业的重要抓手。20多年来,沧州市始终将老年事业发展放在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位置,特别是近几年来,沧州市老年人口增速加快,老年化程度不断加剧的特殊时期,沧州市要建设为沿海经济强市,老龄事业发展必须要与经济发展步伐相协调。最近,沧州市委、市政府按照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目标,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重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作为社会事业发展重点目标,从根本上切实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小康”需求,在创新社会服务管理模式上,再次提出了以加强基层老年群众社会组织为依托,构筑一个既能够依靠和发挥老年人的力量,又节约政府行政成本,既能够保障政府调控目标的实现,又让广大老年人乐于接受的组织载体。2011年,全省全面开展了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为较快实现省提出的工作目标,沧州市以基层老年协会为抓手,以老协活动阵地为依托,完善服务设施,强化服务功能,仅两个月时间,全市就建立农村幸福院1142个。
四、规范制度建设,做好基层老年协会的组织者、指导者和促进者。1999年,沧州市老年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整建制由人事局移交民政局,体制理顺后,民政局利用自身职能优势,再次迅速开创了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新局面,结合基层政权管理职能,动员和组织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结合星光计划,推动基层老年协会阵地建设,结合社团管理,沧州市修改制定了新时期农村老年协会章程,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老龄工作的意见》、《沧州市基层老年协会达标标准》等指导意见,明确老年人协会性质、宗旨及任务,真正使基层老年协会走上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健康发展道路。
五、搭建服务平台,发挥好老年协会作用。基层老年协会是在村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在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和村委会的指导下,他们开展全方面的为老服务活动,在为老排忧解难,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进农业社会事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突出表现在:一是出谋划策,在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助手作用。引导和鼓励老年人利用自己的经验和威望,积极参与到地方经济建设中来,为村两委当好参谋助手。二是言传身教,在促进社会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监督作用,在反对封建迷信,抵制黄赌、移风易俗中发挥中坚作用,多年来,我市涌现了许多老年先进教育集体和个人。三是主动参与,发挥好老年人自我管理服务作用。基层老年协会是老年人自己的组织、是老年人自己的家,在同一村(居)生活,每位老人的喜怒哀乐都可以来协会倾诉,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来这里帮助解决。1991年,全市共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160万份,而签订协议的具体组织者就是基层老年协会,他们从组织签订、跟踪监督和改签补签,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成为村里一支不可缺少的老年维权组织。
沧州市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中也存在不足,如地方党政领导对基层老年协会工作不够重视,协会工作发展不平衡,活动经费不足,协会成员年龄偏高等一些实际问题,对如上问题,沧州市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积极寻求有效办法加以解决,使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走上更加健康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