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市民政局加强领导、强势推进、不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作者:   来源: 张家口市民政局  2018-02-25

  张家口市现有人口460余万人, 60岁以上老年人口69万,占总人口的15%。其中,60-69岁老年人35.8万人,70-79岁23.7万人,80岁以上老年人9.4万人。全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如下特点:一是老龄人口比例高。高于全国13%和全省14%平均水平;二是进入老龄化社会早。上世纪90年代,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是全省最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城市之一。三是增速快。目前,老龄人员每年以3%的速度增加,预计到“十二五”末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80万。四是贫困老年人多。农村老年人口49万,占全市老年人口的71%。三无老年人4.4万。面对新的形势,张家口市委、市政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保障民生、推动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加快养老政策创制,不断健全为老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养老体系建设工作机制,为全市养老工作开展奠定了组织和制度基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养老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要事、难事。 二是加强政策扶持。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张家口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每个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1500元,每入住一位老人每人每月50元床位运营补贴;认真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落实国家支持养老机构发展税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以及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建设养老机构用地工作的通知》,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税费和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给予了优惠和减免,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三是加大资金投入。近年来,通过市、县财政筹资,市级福彩公益金补助,整合现有乡镇敬老院,利用乡镇撤并办公用房和学校闲置校舍和闲置的部队营房,共计投入2.25亿元,新建和改扩建区域性敬老院和民政服务中心59所。2011年共投入资金约7000万元,用于农村幸福院建设。从2011年起,市、县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了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二、完善体系建设,形成多渠道养老格局
  

  按照省政府和省民政厅的要求,全面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互助养老和志愿服务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府印发了《张家口市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在“十二五”期间,市和各县区至少建成1所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采取资源整合的方法,将独立管理的光荣院、福利院、敬老院、军休服务中心整合为县建县管的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十二五”末新增床位5000张,力争7000张,使全市3%以上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同时,积极开展居家养老和依托社区养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
  2011年张家口市重点推进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主城区23个街道办事处都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7个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日间照料站,为主城区居家养老提供午餐配送、日间照料、家政保洁、心理咨询、卫生保健、康复护理、紧急救援、文体娱乐等服务项目,最大程度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需要。在推进基础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卫生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选聘卫生保健工作者的实施办法》,为主城区社区选聘了94名社区卫生保健工作者,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等服务;在主城区39个社区,积极探索 “十分钟服务圈”为老服务新模式,社区老人只要拨打所在社区的服务电话,不出十分钟的时间,社会工作人员或者志愿者就会上门为老年人提供信息、志愿者帮扶、健康关怀、邻里互助、文化活动、法律救援等服务;加强居家养老呼叫网络建设,实现了 “一键通”呼叫系统的全覆盖。全市已经开通“社区通”老人用户15663户,加盟服务商数量2052家。二是强势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市政府分别召开了全市农村养老“幸福工程”建设动员会和推进会,并在宣化县召开了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现场会,市民政局将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列为全年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全市共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788所,共新建、整修房屋5502间,设置床位4656张,入住老人1442人,为农村“空巢”、留守老人日常生活提供便利条件。三是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市、县政府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大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2011年批准新办的民办养老福利机构4家,增加床位2800张;各县区采取财政投入、福彩公益金资助、吸纳民间资金等方式,新建扩建了敬老院、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共6个,新增床位1890张。市民政局积极推进市级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共计投资1.1亿元,设计床位1000张,预计今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94家,共有床位10420张,已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23家,床位3350个,床位数占老年人总数2.4%。
  为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市民政、市财政、市编委明确新建农村敬老院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每所敬老院3—5名编制,农村敬老院正常运转过程中用于水、电、取暖等管理费用由县级财政安排解决。目前已有16个县区落实了人员编制,13个县区落实了敬老院经费。
  为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张家口市成立了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基地,从去年开始对全市在岗护理员进行免费培训。目前,已培训三批,共培训120名护理员。力争到2012年底完成所有养老机构在岗护理员的培训任务,全面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三、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维护老年人权益
  

  积极推进城镇居民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市24万60岁以上老人享受中央财政直补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实施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制定出台了《张家口市高龄老人补贴实施办法》,市财政安排共210万元,对高龄老人给予补贴,从2012年1月起90岁以上每人每月补贴50元。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全面落实五保供养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全市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提高至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2300元;全面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全市免费发放老年人优待证10万多册,主城区有2万多名老人办理了免费乘坐公交车的老年卡,全市旅游景点对老年人实行了费用减免。医院、车站等社会服务窗口和设施有明显的优先优惠标志。积极开展了“助老健康御险”活动,2011年入保老年人8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11%,收保费153.8万元,死亡赔付28.9万元,医疗赔付22.9万元,为老年人建立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制度,使老年人在老有所医方面得到了补充。
  张家口市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进度完成供养机构、农村幸福院、社区服务中心等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和管理制度,努力开创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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