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政策均落地
作者:   来源: 直播京津冀  2018-02-28

  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月23发布,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今后河北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将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2017年11月15日,国家卫计委下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督导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随后的全国各省市先后出台相关文件落实卫计委“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精神。
  京津冀地区最先贯彻执行这一通知精神的是天津市。该市于2018年1月24日便下发了《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市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实行备案工作进行了部署。其后便是北京市,2018年2月22日,北京市也下发通知,对该项工作进行落实。几乎是同时,23日,河北省卫计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注:该文件的指定时间是2月14日),至此这项利好消息在京津冀三地均正式实施。
  今后,京津冀三地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向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备案,并提交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和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材料。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在5-10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天津为5个工作日,北京、河北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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