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东省住建厅官网转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鼓励结合已开展和计划近期开展的"城市双修"工作,集约建设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采用租赁改造、合作运营等方式将现有闲置厂房、旧办公楼、社区用房等闲置社会资源改造成养老设施。
在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中,合理配置县(市)域内乡村敬老院(养老服务站)、家庭服务中心、康复中心等适老服务设施,确定配建等级和规模,明确空间布局。在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期分步推进建设一批可供老年人体育锻炼和休闲健身功能的社区体育公园。在市政建设中,统筹考虑和同步建设涉老公共服务设施,增强老年人生活的便利性。
在实施城市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方面,通知指出,应加强对银行、商场、超市、便民网点、图书馆、影剧院、博物馆、公园、景区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无障碍改造,适当配备老年人出行辅助器具,完善无障碍设施相关信息或指示标志,方便老年人群体出行。加强城市道路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大型交叉路口的安全岛、隔离带及信号灯进行适老化改造。遵循安全便利原则,加强对社区道路系统、休憩设施、标识系统的综合性无障碍改造。
老年人住宅适老化改造方面,通知指出应结合老旧小区(微)改造和城市更新等工作,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紧急救援救助功能,安装楼道、楼梯等安全设施和标识,推进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尤其是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加强老年人住宅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进行改造,满足老年人基本的安全通行需求。
通知提到,鼓励在住房供应政策中,对开发老年公寓、老少同居的新社区和有适老功能的新型住宅提供相应政策扶持。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分配入住中,优先对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特殊人群进行轮候分配。在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保障老年人群体的知情权和优先选择权。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