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山东要新建300处示范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每个县(市、区)建成2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目标任务。
根据通知,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由政府无偿提供场地,通过现行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政策扶持,委托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实行市场化、品牌化、连锁化、集约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20张。
通知要求,300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要全部为新建(不包括场所建设),在原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基础上改造的不列入任务目标。各市要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建成一处验收一处运营一处,也可在规划期间统筹考虑好建设运营方案。省民政厅将该项工作纳入民政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报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