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丰县财政局严控困难老人等的保障资金
作者:   来源: 宜丰县老龄办  2018-05-25

  根据民政部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切实加强低保工作作风建设,利用3年时间,针对困难老年人等困难人群低保资金和管理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进行集中治理。
  江西宜丰县财政局联合县民政局严把“五关”规范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一是把好资金落实关。按上级文件要求足额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并列入年初财政预算,与上级补助资金一起统筹用于保障低保资金发放,资金如有不足,县财政兜底安排,确保符合享受条件的低保对象足额领取到低保金。二是把好标准调整关。严格落实上级低保资金提标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人均财政补差标准正常调整机制,2018年,该县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标准均已按上级文件要求提标到位。三是把好资金管理关。该局会同县民政局设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及时将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坚持资金“专款专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拖欠专项资金,不得将保障金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外的其他支出。四是把好资金发放关。认真完善农村低保户“一卡通”管理发放系统基本信息,定期进行清理、更正、审核、录入,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安全、准确发放。城镇低保资金全部由代发银行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个人存折。五是把好资金监督关。加强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乡低保家庭经济收入情况,严禁采取隐瞒、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行为。第一时间对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张榜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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