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炉,将培养1000名以上养老护理员
作者:   来源: 宜春日报  2018-05-30

  宜春市日前印发《宜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提升宜春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水平进行总体设计。宜春市自2004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并呈现出高龄化、空巢化趋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占比逐年攀升。截至2016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88.84万人,占总人口14.77%。预计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突破100万,占总人口16%左右。“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特征日益凸显,老年抚养比增长速度呈现明显加快之势,“十三五”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任务十分艰巨。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重要战略窗口期。编制实施《规划》,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显著提升,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全体老年人与其他群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规划》里有哪些惠老养老措施?记者在此特选取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亮点予以介绍。
 
  贫困重大疾病老年人救助全覆盖
  《规划》提出,要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研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积极发展补充养老保险,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逐步扩大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发展老年人商业健康保险,并逐步扩大老年人常用药品和医疗康复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探索建立老年护理补贴制度;逐步完善政府支持、社会捐助、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应对风险合力;实现贫困重大疾病老年人救助全覆盖,提升城乡特困老年人的救助水平,到2020年,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建立农村贫困老年人数据库,制定切实可行的老年人脱贫计划,确保现行扶贫标准下贫困老年人如期实现脱贫。
 
  每个老年人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
  《规划》要求,要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老年卫生服务网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至少实行1次免费体检和健康指导,并普遍建立健康档案;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每个老年人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加强对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和健身活动指导,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至10%;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老年病医院、有条件的医院发展老年病科和老年病床。到2020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比例达35%以上。
  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社区的社会养老服务网络
  根据《规划》,要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促进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高、质量改善、结构合理,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到2020年,覆盖城乡社区的社会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实施“三社联动”,建成“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新模式。实施“互联网+”养老工程,依托江西省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市本级至少建立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社区普遍建立以为老服务热线12349和“一键通”紧急呼叫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实现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全市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全市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所床位不少于100张的护理型养老院。实现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积极推进养老与度假休闲融合发展
  要加快发展围绕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医疗康复、金融保险、科研教学、护理培训、文化旅游、健身养生等老龄服务产业,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新业态,鼓励金融、地产、互联网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产业,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引导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开发生产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逐步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精神慰藉、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法律服务、信息咨询、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方面服务延伸,鼓励开发适合我市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服务产品,支持老年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逐步建立老年用品和老年服务产品质量、规格和标准体系,支持办好老龄产业博览会;积极推进养老与度假休闲融合发展,根据气候变化开展老人候鸟式养老,依托明月山、温汤、靖安中源、奉新百丈山、铜鼓汤里等山水资源发展生态休闲养老,结合新型城镇化、旅游名镇、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田园劳动观光养老。
 
  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
  要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要进一步提高面向社会办学开放度,支持鼓励各类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大力发展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服务机构。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鼓励发展多种类型的老年人体育组织,将老年人体育组织延伸到村民小组(自然村)和居民大院(楼栋)。到2020年,全部乡镇(街道)建立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城乡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团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数占全市老年人口的55%以上;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改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机构设施设备,建设好城乡社区老年学习点,开展养教结合试点。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至少应有一所老年大学,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学习点。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0%以上
  要充分发挥老年人力资源作用。引导、鼓励健康老年人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开展咨询服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级人民政府要培育和扶持老年协会发展,在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对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管理的老年协会予以支持。村(居)民委员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基层老年协会活动设施和条件,加强基层老年协会骨干培训和活动辅导。到2020年,全市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时,深入开展“银龄行动”,组织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老专家、老知识分子参与城市援助农村、发达地区援助落后地区等志愿服务,建立老年志愿者激励机制,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大力发展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到2020年,全市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2%。
 
  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等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
  《规划》指出,要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示范行动,继续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工作,发挥先进城市的引领示范作用,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等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利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以及城镇棚户区、城乡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机遇,统筹考虑适老化设施配套建设;对老(旧)公共设施,要抓住老(旧)城镇、社区、楼房改造的机会,进行适老化改造。到2020年,6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40%以上农村具备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能够在社区得到满足。要将养老院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纳入绿色建筑行动重点扶持范围,同时推进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与本地户籍老年人同等享受优待,到2020年,实现优待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优待项目进一步拓展,优待水平进一步提升。
 
  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
  加快建立老年人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社会参与等制度建设,健全优待老年人的财政投入、服务评价、检查监督、奖励表彰等政策。坚决从严查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将欺老虐老侵权列入打击刑事犯罪和社会综合治理重要内容,加强基层老年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倡导有条件的法院成立“老年维权合议庭”,确保老年人涉诉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低收入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对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老年人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农户等系列活动。
 
  “十三五”期间培养1000名以上养老护理员
  在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科技助老等重点领域,每年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享受人才引进政策,示范带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在专业建设、师资培训、招生就业、学生奖助、基地建设等方面制定并落实相应的优惠政策,对开设养老服务和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计划安排及其他有关资源配置上予以一定倾斜。在全市各类养老院中,培养选拔优秀护理员,提供居住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政策扶持,重点支持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进入养老院就业。依托高校、职业院校和大型养老院等设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实施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计划,“十三五”时期力争使全市养老院护理人员都得到至少一次专业培训,完成培养1000名以上养老护理员任务,并对各级老龄工作机构的人员定期开展老龄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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