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沂市出台2018年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新沂市老龄办  2018-06-05

  日前,新沂市民政局、老龄办联合印发了《新沂市2018年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新民发[2018]32号)。《方案》提出,2018年,全市新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个、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10个、农村老年人关爱之家6个。《方案》明确了各类项目建设标准,根据服务功能配置用房和设施设备。在建设形式上,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整合利用闲置资源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增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功能,扶持热心为老服务的社会团体、个人和企业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对经验收合格的各类项目,分别给予10至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方案》还对各类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在运营管理和运营方式上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一是由具有一定实力的养老机构托管连锁运营;二是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承担运营管理;三是公办机构可由村(社区)组织管理,也可委托个人或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四是鼓励个人举办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要积极与具有托管能力的养老机构或社会组织协议,进行托管、连锁运营。对于运营服务质量达到要求的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可申请运营补贴资金,用于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改造、完善设施设备和弥补日常经费不足,提升老年人生活水平等。《方案》要求,全市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任务,提高运营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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