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意见》明确按照简化优化流程、依法合规管理、便捷高效服务、强化政策落地原则,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把养老服务业打造成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新动能。
近年来,甘肃省养老服务业持续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程度低等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养老服务多元化投资格局尚未形成。为尽快破除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近日,甘肃省民政厅联合甘肃省发改委多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就社会领域推进养老服务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关事项提出了行之有效的举措。
《意见》明确按照简化优化流程、依法合规管理、便捷高效服务、强化政策落地原则,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把养老服务业打造成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新动能。
——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将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或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涉及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审批的有关部门,都要主动公开审批程序和时限,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加快推行养老机构申办按照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服务,打破部门界限,压缩和理顺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推进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实现审批进程可查询,明确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项目审批(或备案)阶段工作,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
——提升行政监管能力。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后,强化监督管理能力已成必然。要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养老机构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南,对养老机构行政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主动公开违法案件办理流程,明确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对养老服务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和“信用中国(甘肃)”网站依法予以公示。完善养老服务价格,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以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监管部门对其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管,同时加强对价格水平的监测分析。推进养老领域行业自律,建立社会评估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促进养老服务业规范发展。
——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推进甘肃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网站建设,搭建老年人和社会各界了解掌握养老服务供需信息的有效载体。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对有意设立养老机构和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各地要主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解释严格按照省上统一制定的筹建指导书,及时反馈筹建意见,方便申请人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转变运营补贴发放方式,逐步由“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依据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发放补贴。福彩公益金对床位利用率高、服务质量优秀的机构,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补贴。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发展社区嵌入式中小型养老机构、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综合为老服务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就近提供集中照护和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根据养老和医疗服务的项目范围制定政府购买养老和医疗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培育和扶持合格供应商进入。充分发挥甘肃省设立的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探索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探索允许营利性的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财产抵押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