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倒逼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作者:   来源: 中国社会报  2018-08-13

  7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国家民政部随后就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有关衔接工作”。目前,社会上反映平稳,行业内部人员更为关注。总体上大多数业内人员感到: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是国务院深化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进一步激发养老服务业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高度重视。民政部通知体现了稳中衔接、稳中完善、稳中实施、稳中求进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1.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是简政放权的一项重要举措,从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入口关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放管结合”的重要体现。
  2.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必将迎来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机构的全面发展,需要及时有力的依法监管、综合监管。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有利于加强综合监管,改变民政部门一家出台行业准入法规、单打独斗的现象,推动多部门各司其职、综合监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认识的深入和对养老问题的重视。现阶段的养老立法,不能够完全适应形势发现需要,存在监管空白,监管力量不足、手段缺失等问题,亟需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确保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的养老行业稳定发展。
  3.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降低了养老机构的准入门槛,有利于促进更多社会力量投身于养老事业养老产业,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需求压力。同时通过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有利于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4.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有利于倒逼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必须在“要么全面履行公益化、福利化的兜底职能,要么全面走向市场、面向市场公平竞争”之间做出选择,改变现有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利用政府资源参与市场竞争的现状。
  5.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必将迎来养老产业的大发展。目前民政系统要强化市场意识、产业意识;建立经营性机制,提前做好经营性人员、机构、制度等方面的准备;学会培育养老消费市场、打造养老产业知名品牌;补上养老产品营销短板等等。如此才能实施有力指导、有力监管。
  6.确保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养老服务业大发展大繁荣,离不开新进入市场养老机构的共同努力。因此需要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宣传教育越充分,发展越繁荣、越健康,综合监管越有力。要通过和运用各个层级、各种手段、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目的意义,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等,把新进入养老机构人员教育引导做充分,把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半篇文章做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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