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威海8月14日讯 记者从荣成市民政局官方微信@荣成民政获悉,为加强养老机构管理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行业社会信用水平,荣成市民政局根据相关文件结合荣成市实际,制定了《荣成市养老机构管理信用分级分类和“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此《办法》适用于荣成市养老机构(包含老年公寓、敬老院)等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正和使用的管理。主要包涵信用信息归集、信用分级分类、红黑名单管理、信用评价应用管理、信用修复及异议处理等部分。
《办法》规定养老机构管理领域信用信息包括养老机构的安全检查、环境卫生、膳食质量、基础设施、入住老人满意度反馈以及养老行业党建、养老行业服务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办法》提出养老机构管理的信用评价实行定量和定性管理,默认分值为1200分,根据信用积分划分五个等级。信用记录周期内,机构安全检查达不到满分者,星级将下降一级。
《办法》规定被评定为五星级且被列为养老机构管理领域“红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在信用记录周期内(信用信息评价期限为一年),可享有《办法》规定的权益;被列入养老机构管理领域“黑名单”的单位及法人(“黑名单”信息管理期限为两年),除受到约束外,还将受到信用惩戒。
此外,受惩戒期间积极采取措施纠正失信行为,真诚悔改且纳入惩戒已满半年的养老机构及其法人,在公开作出不再出现新的违规失信行为承诺的情况下,可以向荣成市民政局申请解除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