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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是出路,但制度的完善任重而道远
作者:   来源: 楼盘网  2018-09-05

  新世纪以来,人口老龄化是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难题。新生人口增速大幅减缓,老年人口比例不断攀升,黑龙江、辽宁等省的社保、养老金体系早已不堪重负,只能拿年轻人赚的钱透支,长此以往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极为不利的。养老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
  近年来,“以房养老”的观念和试水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和方案。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住在家里每月就可以领取不低的养老金,加上退休金月收入可轻松达到数千,听起来是不是很不错?
  2014年7月,原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原保监会再次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从试点情况来看,“以房养老”保险有效提高了参保老人的可支配收入。据上海保监局数据,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参加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签约客户共46户,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有32户,每户月均领取养老金约12104元。
  但受多重因素制约,试点进展仍显缓慢。截至2018年6月底,有多家保险公司获得了试点资格,但只有幸福人寿开展了业务,共有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老人们的顾虑是,房子抵押出去虽然每月都有养老金,但要再想收回来,须先把本金和利息还上,利息是以年复利计算的,到期利息不是小数目,照这样还不如把房子卖掉划算。
  但相比缺点,以房养老的优点更明显:把房产抵押后,原户主还可继续住,也可以把房子出租,再加上每个月收到的养老金,直到百年归老。无论领的养老金是否超过了房子价值,生前都不用偿还保险公司一分钱。老人去世后,房子会被拿去拍卖,总价超过养老金和利息部分的,继承人还能拿走剩余部分;如果没超过,继承人也不用出钱。
  但试行推进缓慢,也证明了以房养老“”很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房屋产权年限为70年,养老金金额固定,在此过程中,一旦遭遇货币贬值、房屋升值等状况,要想修改养老金金额,老人就必须先偿还本息,这些问题又如何应对?
  业内人士对此回应称,70年产权问题,物权法自动续期、出台落地细则就能解决。随着国家政策支持细化和法律完善配套,产品线丰富供给,以房养老将会走得更快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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