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将“以房养老”保险由原来的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开展。而“以房养老”也就意味着年轻时辛苦买套房,等老了再“倒按揭”给保险公司,每个月吃定额养老金。 “前半生我养房子,后半生房子养我”,这种“神操作”你怎么看?保险公司“赚了吗”?
这样一款新型保险产品,却有些“不受大家待见”。据统计,目前仅有一家险企开展“以房养老”业务,不足百户参与,数量不尽如人意。参与者多为城市贫困老人。从家庭构成来看,无子女老人占到40%,主要是孤寡、失独老人。从月领养老金来看,以月领养老金5000~10000元居多。
为何百姓如此“抵触”呢?其中一点原因是民众担心房子最终归了保险公司。那么,房屋 7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保险公司“稳赚”吗?
事实上,选择“以房养老”并不意味着房子最终归保险公司。举例来说,70岁的老人拥有100万的房子一套,抵押给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以5.5%的利息每月支付老人养老金(每月大概3700元)。老人去世后,受益人有两个选择,其一是保险公司按照当时市场价评估房子价值,扣减老人领取的养老金,剩余部分保险公司支付给受益人;其二是受益人将老人领取的养老金加利息总金额交给保险公司,获得房子。
也就是说,“以房养老”只是一种消费方式的转变,保险公司并没有额外获益。对保险公司来说,这项保险属于保本微利型业务,且涉及房地产、金融、财税、司法等多个领域,存在许多不确定性。
不用担心“中间商赚差价”了, “以房养老”在全国推广还要解决哪些问题呢?且看专家如何解读。
从政策环境看,“以房养老”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遗产继承纠纷、地面附着物处置计价、房屋价值波动损失承担等法律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首先,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其次,开展“以房养老”需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提供大量的资金,需要安排适当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最后,需要建立必要的政策性保险机制。从国际经验来看,推行反向抵押贷款有必要设立最终的保险人,这当中离不开政府的作为和担当。
从社会环境看,“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面临着利率、房价、经济周期、长寿等各项风险。就中国情况来看,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因素还没有形成长期稳定的预期。监管机构要重视对风险的监测和控制,切实做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从市场环境看,中国是典型的供给推动型保险市场,“以房养老”产品的推广,最终还是需要从供给侧发力,开发满足消费需求的产品。保险公司应立足现实,综合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开发设计能够满足消费者多方面多层次养老需求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或者“倒按揭”。银保监会此次发布的《通知》中指出,将“以房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是为了“对传统养老方式形成有益补充,满足老年人差异化、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专家表示,尽管反响不尽如人意,但并不能因此否定“以房养老”保险的重大创新价值和实践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