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公布了《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只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都可以申请居家养老服务。
有居家养老需求的村(社区)已全覆盖
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有居家养老需求的村(社区)已100%覆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接下来,将加强和规范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意见稿》称,各镇(街道)应当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利用好村(社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未来,各村(社区)应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老人活动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综合设立1间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助餐配餐、康复护理、日间照料、短期托养、文化娱乐等功能室。根据《意见稿》,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村(社区)资源,以片区为单位,设置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面向周边村(社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如何管理?《意见稿》称,可由村(社区)自主管理,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整体或分项目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运营。
特困老人等可申请政府资助
在服务对象上,《意见稿》规定,只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如百岁以上老人;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年满80周岁的独居老人,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等,符合《意见稿》中十种情形之一的服务对象还可申请政府资助。资助标准是,按照经评估属于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每月可领取720元、480元、360元不等的资助,服务资助采取代金券或养老服务卡的形式发放。资助标准的服务,当月使用,不能滚存。从服务内容上看,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助餐配餐、日间托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平安铃”等项目。同时,市民政局也鼓励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拓展临终关怀、医疗保健、科技助老、金融助老等服务项目。
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服务质量
记者注意到,在服务要求上,《意见稿》也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如果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机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拥有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3年以上的养老服务或医疗、健康服务业从业经历和经验。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机构,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要符合要求,服务对象生活能自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10;需要半护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需要全护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3;护理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此外,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局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按服务项目类别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对评估确定为不合格的服务机构或自主供给服务的村(社区),由市民政局会同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局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村(社区),由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并中止其服务合同;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服务机构,由服务购买方终止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该服务机构在2年内不得参与东莞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投标。
案例:沙田镇“爱心午餐” 困难长者吃饭不愁
去年,沙田镇60周岁以上的长者6000多人,其中80周岁以上的独居长者有540人,其中生活特别困难的长者有30多人。而正阳“爱心午餐”沙田镇长者免费送餐公益项目,成功地改善这些长者的就餐状况,传递社会正能量。沙田镇大泥村有个80多岁的梁阿公,儿子去世,儿媳平常工作忙,无法很好照顾老人饮食。为了省事,梁阿公经常做一顿饭吃一天,或是几天。因营养不良,老人经常生病住院。自从有了“爱心午餐”,老人不用再为做饭的事情发愁,身体也好了许多。该项目社工廖晓欣说,希望可以将此项目打造成一个由资助方+运营方+长者家属+政府/社区村委会组成的多方运营管理的项目。这样,该项目可以长期科学运营,帮助到更多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