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市民政局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送审稿)》并报送我办审查。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该送审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11月15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的“法规规章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关注“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在“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法规规章”栏目提交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区C5085室(邮政编码: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hulz@fzb.sz.gov.cn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送审稿)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送审稿)》的说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深圳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