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刚刚出台的《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8〕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发布并解读,《实施意见》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本市养老服务发展的32项重点任务。其中指出,本市将享受本市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的对象范围,从本市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调整为本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受益人群将再增加110万。相关具体政策预计明年能出台。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因此,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60周岁以上的老人将享受各类社会优待。《实施意见》提出,将享受本市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的对象范围,从本市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调整为本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
本市目前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为358万,其中248万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享受免费乘公交、逛公园等各类优待服务。也就是说,未来优待范围扩大后,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优待服务。据悉,本次新增的获益人群有110万左右。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对老年人的社会优待政策包括,65周岁以上的老人免费乘地上公交,游览市属公园、景区以及博物馆;大中型医院对老人实施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六优先”服务;法律机构为老人优先提供减免费法律咨询等40多项内容。
市民政局表示,相关政策正在制定当中。未来优待人群扩大后,相关部门将重点在市域内地面公交、公园等公共服务方面,扩大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范围、提高优待服务水平。在老年人出行重点线路和重要活动场所,加大无障碍公交车辆配备和无障碍设施改造力度,加强老年人活动集中场所的大人流管理与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