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教〔2018〕327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老干部教育委员会、市管各级各类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7〕46号),推进我市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就重视支持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做好老年教育工作重要性认识
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要结合合肥市情,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的,加快健全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努力开创我市老年教育发展新局面,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二、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7〕46号)精神,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师生从事志愿服务、参与老年教育相关工作,要在工作考核、工作量计算等方面制定具体政策,支持教师在老年大学(学校)等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鼓励在肥职业院校与老年教育机构结对开展支教活动,为其选送教师、开设讲座、共享课程资源;艺术类、医药卫生类、师范类院校和开设有养生保健、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家政服务、社会工作、医疗护理、园艺花卉、传统工艺等专业的职业院校,应积极开发老年教育特色课程,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积极提供支持服务。
三、建立完善老年教育师资库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教〔2017〕84号)精神,支持各级老年教育部门和老年学校建设老年教育师资库。引导和支持社区充分调动辖区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内“有学者、有才者、有力者、有闲者”的积极性,充实老年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发挥辖区内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作用,加强老年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推荐符合条件的在职和退休老师,进入老年教育师资人才库,实现全市教育资源共享,解决老年教育师资来源不足,聘任难的问题。加快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与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教学和管理队伍。
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老干部、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