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对省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依据《青海省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各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自评申报、第三方评估考核和星级评定小组的审定,最终评定出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2个,三星级养老服务机构4个,二星级养老服务机构2个;三星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个,二星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5个;三星级农村老年之家28个,二星级农村互助幸福院32个,共计121个养老机构和设施。其中,省直1个,西宁市74个,海东市42个,海北州3个,海南州1个。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1日。
联系电话:0971-6114705
附件:2018年青海省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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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