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要与住宅同步交付
作者:   来源: 楚天都市报  2018-11-30

湖北:武汉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要与住宅同步交付
  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武汉市民政、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国土规划、卫生计生、消防等7个部门联合发文,正式出台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要与住宅同步建设交付
 
  《通知》从营造环境、鼓励参与、引导供给、健全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优惠扶持政策。《通知》要求,简化登记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申请登记,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保障服务设施用地。新建居住(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每百户不得少于20平方米,并与住宅同步建设交付。武汉市鼓励社区养老设施社会化运营。市级将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评定星级等次发放补贴,各区可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适当增加。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推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各区将所辖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打包,通过PPP等模式交由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或运营,实现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统一标准、统一运营。扶持养老连锁品牌发展。对已在武汉市注册养老服务品牌、连锁运营3A及以上等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10家(含)以上的同一法人主体,市级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品牌扶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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