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出台《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和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作者:   来源: 喀什地区老龄办  2018-12-0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着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近日,喀什地区老龄办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起草了《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和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并充分征求各县市民政局及人社、公安、财政、组织部、宣传部、工商、残联及等相关地直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建议,经积极修订完善,提请行署印发了《喀什地区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和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喀署办发【2018】144号)。
  该《实施意见》从满足老年人法定权益保障和照顾服务需求出发,发挥家庭养老基础作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丰富社会服务内容,优化医疗康复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将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健全保障机制,将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强化问责机制,对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政策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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