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关于面向社会发布《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立法项目委托课题的公告
作者:   来源: 重庆市民政局  2018-12-06

  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管理,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政府2018年度立法计划安排,修订《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列入市政府2018年立法审议项目。为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科学民主立法,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立法项目课题,希望各界踊跃申报。
  
  一、委托项目
  
  《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立法项目课题。
  
  二、委托方式
  
  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受委托单位。
  
  三、委托经费
  
  包括项目劳务费、会务费、专家咨询费、印刷费、调研差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共计1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元)。
  
  四、成果内容
  
  (一)《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报告。立法调研报告包括总体报告和专题报告两个方面。总体报告主要包括当前全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现状、存在问题以及立法总体思路、框架设计、对策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可就养老机构规划建设、用地需求、设立许可、扶持发展政策、服务体系建设及规范、运营管理模式、医养结合、清算安置、监督检查等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二)《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草案)》文本。主要包括《办法(草案)》、《办法(草案)》说明、立法依据对照表、参阅材料及对各方面意见吸纳情况的报告等相关材料。
  
  五、委托内容
  
  (一)按照委托方要求,组建重庆市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专业立法团队开展立法工作。要求牵头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职称,熟悉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等相关工作,在国家核心期刊、报刊发表过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等相关研究论文,具有相关方面立法工作经历者优先。立法专家团队应确定1—2名工作人员专职承担立法相关工作,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立法调研考察工作。
  (二)根据立法工作需要,研究提出全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立法总体思路、框架设计、立法重点解决问题、预期立法研究成果和立法调查研究方案、数据收集分析等相关材料,符合委托方立法方向优先考虑。
  (三)根据立法工作需要,在立法过程中全程参与征求意见、个别走访、座谈讨论等工作,广泛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有关法律专家及服务对象代表对《办法(草案)》的建议意见,并做好相应的论证分析、修改完善工作。
  (四)起草撰写《办法(草案)》文本、《办法(草案)》说明、立法依据对照表、立法调研报告及有关专题调研报告、参阅材料及对各方面意见吸纳情况的报告等相关材料。
  
  六、申报评审
  
  (一)申报立项:由项目负责人申报,于2018年2月26日18时前提交《〈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立法项目申报书》,经市民政局评审后择优立项。
  (二)提交成果:受托单位应于2018年5月1日前提交研究成果。
  联系人:张小勇;联系电话:89188240;电子邮箱:584461825@qq.com。
  附件:《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立法项目申报书

《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
立法项目
申报书
申报单位
申报负责人
名称:
申报
单位
 





负责人姓名性别职务电话(手机)
    
联系人姓名性别职务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通讯
地址
 
主要参加者姓名性别专业职务研究专长学历学位工作单位
       
       
       
       
立法项目论证简述
主要包括立法团队介绍、总体思路、框架设计、立法重点解决问题、预期立法研究成果和立法调查研究方案等
 
 
 
申报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重庆市民政局
2018年2月13日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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