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民办〔2018〕140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市局直属福利机构:
为做好养老机构风险防范工作,保障入住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我局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现将2019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范围内的城镇公办福利机构〔含民政直属的福利院、福利中心、儿童院(儿童收养部)、优抚医院、荣军院(光荣院)、康复医院、精神病院等〕和已取得设立许可的社会办养老机构。
二、保险费用及期限 2019年度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费用由市财政给予100%补贴,参保的养老机构不承担保险费用。保险期限自2019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9年12月31日24时止。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申报范围及时通知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并认真核查参保机构的相关信息,实事求是的填写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统计表(见附件),于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件寄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并将电子件发送至409967487@qq.com。
(二)请各单位按时报送统计表,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统计表
重庆市民政局
2018年9月19日
(联系人:何波,联系电话:89188041)
附件
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统计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机构性质 | 床位数(张) | 入住人数(人) | 法人姓名 | 法人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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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