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韩城市民政局,神木市、府谷县民政局:
为加强我省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星级养老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省民政厅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76号)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陕西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和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民政厅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