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津为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高龄补贴
作者:   来源: 三晋都市报  2019-02-19

  日前,记者从省老龄委获悉,为保障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河津市决定为全市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凡具有河津市户籍,90-99周岁的老年人(领取退休金的除外),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高龄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凡具有河津市户籍,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长寿补贴金,每人每月发放补贴300元,全年3600元。
  发放方式采取入户或集中发放的方式,确保每笔高龄补贴按时发放到每位老人手中。对于90—99周岁的老人,如发放时老人已去世,则不予发放;对于100周岁以上的老人,则按月发放。
  为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出台全省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实施补贴制度,并提高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补贴标准由200元提高到300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提高补贴标准。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其补贴只可叠加,不能冲抵。对既高龄又失能的老年人,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高龄补贴。
  今年,省政府也将“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关爱行动工程”列入“全力办好八件民生实事”之一,要求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将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切实提高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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