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救助”、“单人保”、“3+”养老、“全科社工”、“微自治”……在2月28日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记者听到了一串新名词,这些新名词有啥具体含义?将给百姓生活带来什么?
“每个新名词背后都是我们今年主要开展的一项工作,将引领民政工作新方向,也将给百姓带来新福利。”市民政局局长王振祥表示,新的一年将继续聚焦民政主业,做好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层的社会治理和最基础的专项管理,全力推进扬州现代民政高质量发展。
守牢保障底线“急诊救助”:推动形成完整的“救助链” “急诊救助就是对遭遇急难问题的困难群众,先行通过临时救助予以帮扶,再根据致困原因转专项救助,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实施低保及其他救助制度之后仍有困难的再次予以临时救助。”市民政局救济处处长曹伟伟告诉记者,我市建立完善“急诊救助”机制后,将形成精准完整的“救助链”。同时,今年还将落实“单人保”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残、大重病对象进行救助,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为半失能、失能散居特困人员分别按照每人300元/月、600元/月标准提供日常照护服务。
记者获悉,今年我市将加大社会救助兜底力度,统筹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推进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进程,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实际补差水平。另外,我市正积极探索推行低保渐退机制,对于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的低保对象,当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时,给予不超过2年的渐退期。
建设颐养社区“3+”养老:“公园+”“医疗+”“小区+”
“‘3+’养老是指‘公园+养老’‘医疗+养老’‘小区+养老’,让扬州的老年人在公园旁养老、在医院边养老、在小区里养老。”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市积极应对老龄化,探索适合扬州地方发展的个性化养老实践,优结构、创品牌,加快构建具有鲜明扬州特色的养老服务模式。
我市正推进各地落实市区新(改、扩)建住宅小区嵌入式配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住宅按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标准配置社区为老服务用房。今年,全市将新建23个颐养示范社区,新建4个街道级日间照料中心、4个中心厨房、67个省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培育和引入养老服务社会组织20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40%。为1.08万名困难、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占老年人口比例达9%以上。为市区3000名重点空巢、独居的老人提供助洁、助浴、陪护等30个精神关爱项目。
基层社会治理“微自治”:发动居民参与提升环境维护秩序 “微自治”是指发动居民共同参与提升环境、维护秩序的一种自治模式,如“村民自治”“院落自治”“楼栋自治”等。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将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协商,鼓励各地建立《城乡社区协商目录》,推进“村民自治”“院落自治”“楼栋自治”等“微自治”形式,构建社区微自治模型。
“通过‘微自治’,我们把社区以楼道划分为基本单元,每个楼道成立一个自治组织。通过这种自治方式,我们可以在单元入口、楼道拐角、居民出入必经之地进行各种清洁和管理,给每层楼梯设置漂亮花卉,把楼道装扮得漂漂亮亮。”广陵区湾头镇沙联村副支书肖巨龙表示。
今年我市还将继续推广“全科社工”,2019年全市全科服务覆盖率达70%以上。“‘全科社工’就是只找一个人,办成所有的事。对于社区专职工作者来说,就要从专门专岗变成全科全能的多面手,实现服务居民一口清导办、一门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