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2012年全市老龄工作成绩显著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2012年,潍坊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积极作为,迎难而上,开拓创新,老龄工作实现了创新发展。
 
  一、各级对老龄工作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市县两级把老龄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定期分析老龄工作形势任务,研究完善老龄工作政策措施,大力实施惠老民生工程,实现了全市老龄事业的创新发展。一是党政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老龄工作,对老龄工作进行批示,积极解决老龄工作存在的瓶颈问题,加大了老龄工作推进和落实力度。二是老龄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各级及时调整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不断增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县市区通过调整充实基层老龄办事机构和人员,不断加强老龄工作机构网络建设。三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带头参加各项涉老活动。老年节期间,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下发通知,对老年节和敬老宣传月期间各项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党政主要领导带队走访百岁老人、老党员、老劳模、特困老人、五保老人,分管领导参加了庆祝老人节暨老龄工作表彰大会,并以发表电视讲话或刊登署名文章的形式,倡导全社会关爱老年人,关注老龄事业。
 
  二、老龄政策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政府文件出台后,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出台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推出老龄事业发展的专项政策,使老龄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有的县市区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大优惠政策力度,制定了适合本地的系列优惠政策。
 
  三、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全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和城市没有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企业社会养老保险的老年人,有的县市区将60岁以上老年人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40元。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日益健全,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和城镇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之中,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并对缴纳费用进行减免,减轻了老年人的经济负担,提高了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水平。救济救助老年人制度日益完善,特困老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二是老年人高龄津贴范围扩大、标准提高。全市12个县市区和3个开发区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除个别地方外都已达到或超过每人每月600元的补贴标准。全市对90-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的高龄津贴,已列为市政府2013年为民办实事之中。大多数县市区率先在全市对86-99岁高龄老人实行了高龄津贴。同时,在提高低保金的前提下,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三是“银龄安康工程”得到全面推进。各级党政领导日益重视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分管领导都亲自到会讲话、调度督促。银龄安康工作实现了重大突破。2012年,全市投保老年人已达57万余人,保费过千万元,分别比去年提高了54%和74%。
 
  四、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一年来,各级老龄组织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投资养老服务业,全市大型养老服务机构项目的招商、规划、建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投资48亿元、建设规模为14000个床位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峡山湖养老养生示范基地和总投资50亿元,规划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的中国•昌乐寿阳山养老产业功能区已先后开工建设。投资6500多万元,新建了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床位500张的老年服务示范基地,今年即可投入使用。诸城市财政投资1.7亿元、建筑面积5.9万平米的综合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安丘市投资1.35亿元的社会福利中心,临朐县投资8000万元的大型养老机构即将建成并投入使用。昌邑、寿光市结合城区改造,积极整合资源,统筹城乡养老服务业一体发展,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走出一条具有本市特点的养老服业发展之路。到目前,全市公办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已达229处,养老床位达到2.9万张,占全市老年人总数的1.9%,基本上满足老年人机构养老的需要。
 
  五、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积极开展老年人维权工作,多部门联合,通过老年人维权组织,积极有效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利用维权平台维护老年人权益。广泛深入地开展老年政策法规宣传教育,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平台,成立维权组织,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对有困难的老年人实行缓交、减收或免收诉讼费和司法救助。二是进一步扩大优待范围,提高优待标准。各级进一步修订了老年优待规定,不断扩大老年人在参观景点、乘坐公交车、高龄补贴、津贴、等方面的优待范围和标准。三是继续做好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和兑现工作。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做好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使签订赡养协议书成为约束、规范农村养老行为的有效机制。去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全市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全市老年人维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六、老龄宣传信息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各级把加强老龄宣传工作作为推动整个老龄工作的重要措施,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刊物、标语、宣传栏、手机短信、出租车载LED屏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全方位、立体化的强势宣传,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全社会对老年人、老龄工作、老龄事业的关注程度空前提高,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来源:潍坊市老龄办)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