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准定位服务对象。预算安排80万元,支持民政部门在城区开展困难高龄老年人筛查摸底评估工作,针对此类重点人群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其中属于低保对象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300元,属于低收入对象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200元。预算安排253万元为城区所有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发展。预算安排资金473万元大力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对宜昌城区符合条件的非政府投资养老机构,按照新建机构3000元/床位、改造和租赁用房的机构2000元/床位的标准给予建设补贴。对宜昌城区符合非政府投资或公办(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依据实际入住老人的情况,分别按照3000元、2000元、1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对经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养老机构,市级按星级分别增发300元、500元、800元/人/年的运营补贴。
三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预算安排359万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发展,对评估合格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分别按照5万元/年、3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幸福食堂给予3万元/年的伙食补贴;对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市级分别增发1万元、2万元、3万元的运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