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是中国经济活力最强、社会发展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一市常住人口占全国六分之一,经济总量占四分之一。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宣布将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在这一战略下各省市的有关部门将相互协作、互通有无,共同推动相关领域在长三角地区的一体化发展。
目前,老龄化是长三角地区共同面临的一大社会问题。由于地区间的土地资源、行政资源、老年养护资源、环境资源、老年人养老成本不同、不同年龄(兴趣)的老年人的需求不同,所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建立“养老共享”机制很有必要,即建立“长三角三省一市的老年人能在政府主导下,按自己意愿的经济、身体条件,异地与适时结合、短期长期结合、养老旅游结合”的养老机制。
根据上海政协关于长三角一体化的调研报告,“医疗、教育、信息等资源的区域化共享难度较大”,可见养老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但养老领域的一体化共享发展是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中的一个重要方向,也是大势所趋。
由于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不一、特点有异,各地都出台了相关的养老制度和发展规划。比如在立法层面,各省市就分别通过了《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浙江省社会养老促进条例》以及《安徽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在此前提下,各地的相关部门可以充分就此开展交流,取长补短,将兄弟省市行之有效的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加以借鉴和改进,制定不同地域、不同条件、不同区域的养老机构标准,实现养老领域在制度经验层面的趋同化以实现“一体化共享”发展。
通过政府间的协调推动,经过一定时间的努力,应用市场手段实现完全意义上的“身份一体化”:包括交通优惠,旅游优惠、保险、老年卡、医保卡、社会保障卡。随着信息和服务的共享,老年人可以在长三角区域间实现异地养老,完全打破交通、旅游、保险、养老金发放、医疗、社保等等区域壁垒的限制。
同时,在政府主导下,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各地地域特点、经济特点、文化特点、旅游特点,建立一批差异化的、满足不同标准的养老机构,对三省一市的老年人开放(政府在一定调价下给予三省一市的老年人适当补贴,三省一市之外的按市场价收费)。
三省一市发挥各自优势,提供全产业链的养老服务,包括医疗、家政、旅游、保险等各个领域的产品。此外,长三角地区还应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自由流通的市场,推动养老服务的精英人才流动于长三角的各个区域,实现养老服务的人才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