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先后新建了36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6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了23个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以及187个城乡社区,覆盖率达100%,形成了覆盖市、区、街道、社区的四级框架居家养老体系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相关会议获悉,近年来,我市围绕构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推进养老制度体系健全,养老设施网络完善,养老服务模式多元,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市场。全市先后新建了36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6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了23个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以及187个城乡社区,覆盖率达100%,形成了覆盖市、区、街道、社区的四级框架居家养老体系。
2016年起,全市积极推进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市级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居家养老专业化企业,管理和运营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和服务站。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1453万元,引进三家专业化服务企业,为24390名特定对象购买了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全市各专业化企业共配备社区助老员133名,建立老年人档案23165份,加盟社会服务商115家,每月拨出电话回访23629次,季度上门服务29485次,举办敬老主题活动120次,开展紧急救援服务62次。下一步,民政部门将督促各地提升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水平,将政府购买服务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元,增加和完善专业化服务内容,将80周岁(“失独家庭”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纳入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购买范围。
按照新建住宅区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已建成住宅区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标准,我市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本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在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到2020年将实现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达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目前,《宁德市主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已经印发实施,各县(市、区)的养老规划也相继完成。养老规划的制定,对全市城市社区所需养老进行了科学的估计,为社区养老设施的建设预留了充分的空间,有利于科学指导社区养老发展。民政部门将继续配合发改等部门,积极争取各级建设补助资金,逐步提高城乡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益率,为区域内的各类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此外,我市还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依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将各县(市、区)范围内的照料中心、日照中心打包经营,培育一批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龙头企业。今年,民政部门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下乡”的方式,在全市计划培训200名养老护理员,在年内将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护理员人数提升到10人,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